发布时间: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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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构柱采用在场外钢构加工厂加工制作,原材料进场首先审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材料的外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准予制作.对制作完成的格构柱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进行安装.
格构柱间对接焊接时接头应错开,保证同一截面的角钢接头不超过50%,相邻角钢错开位置不小于50cm.角钢接头在焊缝位置角钢内侧采用同材料短角钢进行补强.格构柱加工允许偏差如表所示:
项目 |
规定值及允许偏差(mm) |
检查方法 |
下料长度 |
±5 |
钢尺量 |
局部允许变形 |
±2 |
水平尺测 |
焊缝厚度 |
≥10 |
游标尺量 |
柱身弯曲 |
h/250且不大于5mm |
水平尺量 |
同平面角钢对角线长度 |
±5 |
对角点用尺量 |
角钢接头 |
≤50%,相邻角钢错开位置不小于50cm. |
钢尺量 |
缝处表面平整度 |
±2 |
水平尺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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